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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处理告知书

2009-09-16 09: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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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及患者亲属、亲友:
当你或你们的亲人、亲友在医疗机构就诊时,对医疗机构的诊治过程有争议时,作为医疗机构,我们有义务告知你们解决医疗争议的方法及途径。
一、发生医疗纠纷时患者及亲属应该怎么做?
1、派出代表或者请律师到医疗机构指定的地点(由院方通知)陈述你们的疑问和认为院方存在的过失行为,听取院方的解释。
2、如果你们认为本次诊治属于医疗事故,应立即请求院方将患者的病历资料当场复印和共同封存,封存的病历资料依法由医疗机构保管(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第十六条)。
3、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如果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
4、如果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尸体应当立即移放殡仪馆太平间(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九条)。
5、如果你们认为本次治疗属于医疗事故的,应当提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六盘水市医学会组织鉴定,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特区卫生局提出由省医学会再次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二十二条)。
6、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作出后,如果属于医疗事故的,医患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赔偿,也可以书面申请特区卫生局处理争议,还可以向六枝特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不属于医疗事故,医疗机构不予赔偿(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四十九条)。
二、发生医疗纠纷时医院该怎么做?
1、由医务科告知患方人员处理争议的地点。
2、立即组织院内专家对治疗情况进行实事求是的调查,写出初步调查报告。
3、由医院院长(或分管院长)、医务科人员、院内专家向患方亲属、亲友通报情况,解答患方亲属、亲友的疑问。
4、采取一切措施抢救治疗患者,防止损害后果的进一步扩大。
5、劝说患方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承诺如果技术鉴定结论为医疗事故的保证给予患方法律规定的赔偿。但不属医疗事故的不予赔偿。
三、卫生行政部门在医疗纠纷发生后该怎么办?
1、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医患双方或一方关于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或报告后,应派出调查组和专家组对治疗情况进行实事求是的调查。
2、责令医疗机构及时采取必要的医疗救治措施,防止损害后果的扩大。
3、对不能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的,应当要求双方当事人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4、协调医患双方依法有序地处理纠纷。
5、如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属于医疗事故的,根据情节依法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行政处理,并将情况逐级上报。
四、医疗纠纷处理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发生患者在治疗过程中死亡或者身体损害,对患方亲属、亲友和院方来说都是十分不幸的事情。如果在处理争议纠纷时采取不当的行为,从而触犯法律而被处罚,那就会雪上加霜。以下几个法律问题医患双方在处理争议时都应掌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以医疗事故为由,寻衅滋事、抢夺病历资料,扰乱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依照刑法关于扰乱社会秩序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停放尸体或者因停放尸体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工作秩序,不听劝阻的。
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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